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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職於宜蘭市公所的吳姓及任職於員山鄉公所游姓公墓管理員,涉嫌長期對民眾收賄,經檢方長期監控後在13日收網傳喚21人到案說明,經漏夜偵訊,檢方將分別吳姓及游姓墓地管理員依貪汙治罪條例向法院聲押獲准。



宜蘭地檢署表示,在年初接獲情資,指宜蘭縣宜蘭市公所、員山鄉公所公墓管理員涉嫌收受墓主賄款,檢察長李金定立即責成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,經長期監控後,在1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、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等80名幹員,持搜索票前往管理員之住處及工作場所等共計17處發動搜索,並查扣相關文件。

據了解,這2名被聲押的公墓管理員,長期利用職務之便,針對超過面積、已撿骨依法不得再葬的墓地、以及依法新申請土葬的案件,索取1至3萬元不等的費用,如果民眾不從,吳、游2名管理員便會刻意刁難,如果付了錢,對於違規的部分便會隱匿不予舉發,讓違規民眾免於被罰。

檢察官13日同時傳喚墓地管理員、造墓業者、風水師、墓主等共計21人到案,多名造墓業者、風水師、墓主已坦承涉嫌向墓地管理員行賄,承辦檢察官訊後博客來網路書店 綜合相關事證,認為2名公墓管理員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,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、證人之虞,於14日凌晨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;其餘被告分別依涉案情節,諭知5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交保。

(中國時報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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